发布单位 | 卫生部 卫生部 | 发布文号 | 卫监督函[2009]263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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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 | 2009-06-16 | 生效日期 | 2009-06-16 |
有效性状态 | 废止日期 | 暂无 | |
属性 | 复函批复 | 专业属性 | 其他 |
备注 | 暂无 |
广东省卫生厅:
你厅《关于糕点食品添加剂使用有关问题的请示》(粤卫〔2009〕37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《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》(GB2760)所附食品分类系统(表F.1)用于界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,仅适用于GB2760。对于难以明确界定归入GB2760食品分类系统中糕点类别(07.02)或粮食和粮食制品类别(06.0)的产品,可由行业根据产品特点确定归属类别。
《糕点术语》(GB/T12140—2007)中各类糕点可参照《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》(GB2760)食品分类系统中的糕点类别(07.02)使用食品添加剂。
此复。
二00九年六月十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