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单位 |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,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,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| 发布文号 | 国质检食监函〔2009〕19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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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 | 2009-01-14 | 生效日期 | 2009-01-14 |
有效性状态 | 废止日期 | 暂无 | |
属性 | 规范性文件 | 专业属性 | 通用基础 |
备注 |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:
依据《瓶(桶)装饮用水卫生标准》GB19298-2003修订情况,国家质检总局组织有关专家对《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(2006版)》作了相应的修改。现将修改单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《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(2006版)》修改单
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四日
附件:《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(2006版)》修改单(第1号)
《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(2006版)》中瓶(桶)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内容如下:
七、检验项目
分别在饮用天然矿泉水产品、其他饮用水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中增加溴酸盐检验项目,并将该项目作为发证、监督检验项目,出厂检验项目为*标记。